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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鼓励居民区住宅改造停车位,新建充电桩停车位

发布时间:2016-09-23标签:广州菱朗、新能源、车充、充电桩

        购买了新能源汽车想建充电桩,小区物业却不同意?面对这样的难题,或将有破局之法。9月12日,发改委、能源局、工信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通知》(下称《充电桩建设通知》),提出十一条相关措施旨在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,破除建桩难题。

        充电桩建设要适度超前

        “充电桩万一漏电伤人怎么办,这样的风险我们不愿意承担。”广州某楼盘物业负责人直言道。对于担任某充电桩企业渠道推广经理的小高而言,被拒绝甚至碰钉子早已成为家常便饭。“要通过物业这一关太不容易了,特别是在老城区,思想观念远跟不上。”小高向记者吐槽道。

        推广难是阻碍充电桩布局的最大因素。此番四部委发布《充电桩建设通知》则明确提出相关措施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。
        《充电桩建设通知》中称,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应用推广情况,按“适度超前”原则,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,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(含高压自管小区)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,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桩用电需求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(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),按“一表一车位”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,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。

        《充电桩建设通知》表示,鼓励积极引入局部集中改造、智能充电管理、多用户分时共享等创新运营模式,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。并强调,充电桩建设将分批在京津冀鲁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地重点城市开展试点示范。

        广州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,广州目前的充电桩很多在住宅区、写字楼等封闭场所,只能提供给大楼里的人使用,公共区域充电桩还不是很多。因此广州提出加快公共场所的充电桩布点,主要是半小时左右的快充充电桩,让电动车路过就可以充电。

        据悉,此前广州建议对旧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改造做到30%车位配置充电桩,但因安装充电桩涉及物业公司、业主委员会、产权单位等多方的协调,实际中并不好操作。而《充电桩建设通知》或有助于化解小区建设充电桩这一难题。

多路资本在羊城增建充电桩

        加快新能源市场的推广已经成为大势所趋,广州亦表现积极。据了解,广东将在2018年前投资455.1亿元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程。其中,广州市将在2018年前建设73个充电站,34700个充电桩,届时广州核心区不超1公里即可找到充电桩。据预测到2020年,南方五省区全社会电动汽车保有量预计为80万辆,需建设集中式充电站2654座,分散式充电桩72万个。

        按照这个规划,目前各路资本均在广州市加大建桩力度。广州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,广州正加快公共场所的充电桩布点,按照规划,将对现有住宅小区停车位进行改造,建议做到30%车位配置充电桩。不过,新建小区则要求100%车位要有充电桩,报建时就必须符合这个要求。

        9月上旬,广州城投首批公共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在广州塔东广场投入运营,未来4年将分阶段于全市范围内完成30座充换电站、5000个交/直流充电桩的建设与运营。而在私家车领域,广州菱朗电子科技、星星充电、特来电、EV新能源等充电桩企业也在加快建设步伐。

        本文转载自:信报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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